(仅为了方便描写并非完全第一人称,以第三人称为主)
我叫方和,和平的和。
住在和平村东北角的茅制大别墅,未婚。
我在村委会上班,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8点才能回家。我不抽烟,酒仅止于浅尝。
晚上11点睡,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。睡前,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,然后做20分钟的柔软操,上了床,马上熟睡。
一觉到天亮,决不把疲劳和压力留到第二天。医生都说我很正常。
但他们却总是叫我——
灾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