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穿哥谭,说好了要遣返,怎么把我送到了阿卡姆?
被押上警车的时候,郑恩还很乐观,虽然突然穿越到了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,但被遣返回国总比留在枪击美利坚要好。
只是他看着这路好像不太对劲的样子。
……停停停,为什么前面那栋建筑上面写着的是阿卡姆疯人院啊?
与此同时,脑子里滋滋作响的电流声终于停了,系统加载完毕,宛若喉癌的声音在郑恩脑内响起。
他说他是蝙蝠侠。
也许我真的该进阿卡姆冷静一下了,郑恩想。
所谓的系统自称人生模拟器,因为初始地点是哥谭,所以自动载入了【蝙蝠侠】作为导师指引他在哥谭生活。
期间,他能够学习获得蝙蝠侠拥有的技能碎片,格斗大师、语言学家、枪械精通……
而当郑恩前往大都会后,他又载入了新的导师【超人】。
钢铁之躯、冷冻呼吸、飞行、热视线……
郑恩:等等,这些也是能学习的吗?
展开更多简介 / 收起⭐️⭐️⭐️⭐️
如题,主角开局被黑警抓进了阿卡姆,然后觉醒系统,金手指是脑子里塞了个蝙蝠侠,还有各种系统任务发道具和抽奖,然后开始在哥谭当好人,常见的套路,过关的文笔,还有不错的叙事节奏,总之值得一读。
❤️2 收录于:2026-01-24文笔很好,对哥谭也很熟悉,一看就是蝙蝠侠本人写的
你去过哥谭吗?想当然,这明显是戈登写的
❤️3 收录于:2026-01-20